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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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看四十情怀BBS论坛中一个版友<<撒一点谎好不好?>>一帖,有感于版友的跟帖。今天偶又浏览到BBS论坛,又看见了斑竹荐帖<<从撒谎想到了宽容>>。于是,对四十情怀BBS论坛的环境污染,提出质疑。
从两篇文章中,通篇只看了两个字,仍然是"撒谎"。这使我再次想起了在前两月发的<<尚未起名的小说>>中那个蒙骗老公,又在网上滥爱并还主动红杏出墙的女人的无耻。不正好也是采取欺骗手段?想不通为何有人总是将糟粕作精华,满是赞赏。
用所谓的"宽容"来掩盖撒谎的本质。不知为何又要从"宽容"角度再度论证"撒谎"的合理性。不由想到论坛思维。
如果是个大度的女人,自会从配偶的出轨行为中找出自已的原因。也会在接受真实现状的情况下,对对方的过失给予宽容。如果在欺骗状态下,得到的是欺骗,是将严重的真实情况轻描淡写的事实,骗取对方接受。也只是在被蒙敝状态下所承诺的接受程度,而并非是在明知的当时状态下的接受。那种接受能意味着对方能宽容更残酷的事实和欺骗吗?!
如果女人以水性扬花而自荣,还要给与自已滥交的异性出主意去蒙骗配偶。并在网上公开诲淫诲性,公开传授交流欺骗配偶的经验。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无异于一种共谋藏污纳垢。
如果这么在网上提倡。今天教唆用撒谎欺骗配偶,传授自以为是既要配偶又可在外胡作非为的高招。明天又反过来要受害人一方宽容,假装替弱者说话。那么这个国家还要用法律来约束什么呢?社会道德世风不至于如此低下吧!
在<<撒一点谎好不好?>> 的帖中,很多版友对此发表了看法并提出了质疑!
为欺骗行为的无耻找好掩饰的理由和争取宽容的注脚,说明其所津津乐道的并不是什么爱情,而是低级的滥情和滥性。还要强迫受害一方接受虚假事实。
有个版友说得好,陈述事实化解矛盾,是理智和冷静地讲究说话的策略和方法。而不是出于"撒谎"的动机。撒谎-----在男女关系上就是欺骗。无论出于什么目的,都是不道德和不明智的。切不可取!
很多夫妻事实上能接受感情变化,并且在双方的坦诚中和平分手或迷途知返。
站在国家法律的立场,我们在判案中,并不一味指责有第三者的一方。虽然法律不允许有婚外越轨,但是婚姻本身的基础、质量、状态,以及越轨一方与第三者的感情真实性,均是法律的酌定情节。
新婚姻法要遏制的,恰恰是自认为很聪明的某些婚外违法行为,和欺骗配偶的丑恶现象。正如作者小说中表明,女主人公追求的性解放和一夫一情夫的完美生活方式。
令人奇怪的是,在四十情怀这个成熟人群社区,这些与法与道德完全相违背的观念,居然还得到斑竹的推荐。而这个社区一些是非观念明确,旨在净化精神环境的帖却在受人辱骂,而斑竹却视而不见。
我们并不否认,在婚姻之外有可能再度产生爱情。社会不会因男女之间的真正爱情而用法律去约束它。而道德则是每个人的良心认知。这两篇貌似"善良"的帖并不善良,背弃了人性的诚信和良知。是建立在愚弄善良的快感中的社会毒瘤。
我们每个人有权利选择自已的生活方式,选择自已的婚姻,选择自己的配偶,选择自已的爱情对象。但没有人会选择被欺骗。
选择接受现实完全可能,因为生活中各种羁绊太多,很多人出于无奈,被迫生活在一种折衷的,或是不正常的状态下。但那决非是按<<撒一点谎好不好?>>那种"撒谎"求得的平静。也决非是按<<从撒谎想到了宽容>>。那种"宽容"求得的安定。
试想哪个男人愿戴"绿帽子"让老婆"红杏出墙"?与别人共用一个女人?除非是利用老婆达到某种目的男人!不用欺骗手段,老公会安然接受自已的老婆侍二夫?恐怕精神出轨都不会允许。试想哪个女人又能容忍与别人分享丈夫?除非她本身有什么难言之隐!不用欺骗手段,谁愿意老公人在"曹营心在汉"?恐怕花心都是伤害。
教人"撒谎"和要人"宽容",并不是对人们告诫后果和良知。也不是要人迷途知返或调适感情。而纯粹是以一副假仁义的伪善面孔,混淆视听。真正的善良成了被愚弄的弱者!而"撒谎"者的虚伪和"宽容"的愚昧却要人效仿,良心何在?用意何在?
现在离婚率不断攀升,虽然增加了社会不安定因素,但也说明了社会在进步!法律只能约束人们的行为。而道德则评判人们的思想。
有一点勿庸质疑:法律和道德都以不准损人利己为前提。法律是国家权利用于规范人们行为,保护公民善良的理论依据。而道德是全社会呼吁人们以善良为本的舆论监督。
试问<<撒一点谎好不好?>>教唆的"撒谎"是善良吗?<<从撒谎想到了宽容>>提倡的"宽容"是善良吗?
BBS论坛上的言论,可以各抒已见。而论坛斑竹的支持,有悖国家法律的宗旨。如果是别的社区有此类言论,尚可理解。而在这样一个年龄段,绝大多数都处于婚姻、离婚或失婚状态的人群中,不鼓励人们更真实、更善良地处理好尚好或已不好的婚姻关系。而是传授和交流欺骗经验和心得体会,并又对受害弱者形成不被欺骗、不接受欺骗就是小肠鸡肚,不宽容的强大舆论攻势。
请问公理何在?于情于理于法能容么?
每天看着源源不断来要求公断的婚姻纠纷不断加剧的后果,酿成恶性民事流血事件。其中没有一件不是因欺骗造成。而真正没有欺骗的婚姻纠纷,则至多是子女、财产的争执,无论怎样争斗,最终都不至于反目成仇。
社会的发展,使人们已经能够比较客观和平和地看待婚姻、反思婚姻、追求爱情。理智地选择共存和分手。也能初步接受人类情感周期变化的生理基因的科学道理。但是没有人会接受被欺骗!
请记住,全人类每个不同政治制度国家共同认可的社会公德仍然是:善良的人性。共同摈弃的丑恶现象仍然是:邪恶的人性。
很遗憾四十的斑竹,如果一个论坛连道德标准都没有,无疑对社会的危害是不可低估的。请三思!并希望此帖不被删除。我有义务和责任对公共场所里的精神污染发表言论。
论坛板砖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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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
fangkc[82102167] 2001-07-17 23:05:23 登录 回复
我来煞风景。
世上最不能宽容的,恐怕是最心爱的。两性相爱,往往要求对方成为自己的附庸,老百姓常说的栓在裤腰带上。其实,牙齿有时也要咬着舌头,两个人一起生活,怎能够亦步亦趋?于是,我主张多给对方一个空间,爱其优点也包容缺点,不必强求一律。
现代社会,男女工作,可能社交范围也有差别,男男女女,难以截然分开。醋劲,就没有必要。旨趣差异,也属宽容范围。这种宽容,不知几人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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