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什么是信息哲学?》 “以文会友,广结善缘”,是我自办网站的宗旨。很高兴,中秋节,出于意外,突然收到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科学技术哲学室的哲学博士刘钢发来的 E_mail,传来他的译文:《什么是信息哲学?》;据刘博士介绍,作者卢西亚诺·弗罗里迪(Luciano Floridi)是当代信息哲学创始人。我对这一课题,尽管是业余,兴趣却持续了好多年。对刘博士的译文,很自然,我得仔细读。2002.09.26
“哲学中关于计算机的与信息的理论研究已经结出累累硕果,影响也日益广泛。”(见译文“引言”)确实,计算机,尤其是英特网(InterNet)的出现,给当代社会的各方面带来了很大影响,最终必定需要作出哲学解释。和其它哲学家不同,弗罗里迪没有把注意力放在计算机(Computer)等外壳上,而集中在信息(Information)这个内核中。和他类似,我在讨论香农(Shannon)的“信息论”时,认为香农仅仅讨论了“车皮”而没有涉及“乘客”(见拙文《不能混淆车皮与乘客》),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香农所创立的不能称为“信息论”。当然,这样定义,并不否认香农的巨大贡献。同理,和弗罗里迪不同的其它哲学解释,也应有其相应的哲学地位。我读《什么是信息哲学?》,很自然会联想到自己的《三元论》,按弗氏的说法,也贴上“哲学”标签,那么同样可以包含三个分支哲学:自然物质哲学、信息哲学和智慧产物哲学(刘博士的单位称“科学技术哲学”)。譬如“蜂巢”,很明显,既不是“自然物质”也不是“人工智能产物”,但我们可以从中“读出”某种“营造法”(technologe of structure)信息并加以运用。对此,弗氏的“信息哲学”难以包括,因此我认为,弗氏也有“追赶时髦”(见译文“引言”)的嫌疑,如我们目前常见的“XX节”、“XX文化”,仅仅是一种炒作、一种“哲学”的泛用。在我的哲学观中,弗氏的“信息哲学”只是一个分支而已。
译文第二节的标题是:“人工智能哲学是信息哲学不成熟的范式”,也是弗氏的论断。近百年来,西方的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突飞猛进。与此相应,其中,尤其是卡尔·波普尔及其后学的哲学学派,什么“研究纲领”、“范式”等等,各有各的提法,更是异军突起而五花八门。“盲人摸象”,寓言古老、哲理无穷,对新事物的探索,免不了众说纷纭而莫衷一是。以我之见,弗氏的论断,也属盲人摸象者的偏见,即自己摸着了象鼻子而否定别人摸着象腿、象身体的感受,以此来争夺那“唯一”的一把“哲学交椅”。其实,“车皮”等外壳,也应有自己的“哲学”,比如曾经常常听到的口头语:“斗争哲学”、“活命哲学”,须知“标签”人人可用而“哲学交椅”又不是唯一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取长补短,兼容并包”有何不可?探求产生中外哲学界歧义的根源,除了“唯我独尊”、“自以为是”外,就是对“信息”的定义至今还没有公认的定论。其实,无论是人工智能哲学,还是信息哲学,所研究的对象,应该是同一个。象鼻子、象腿、象身体乃至象耳朵、象尾巴等等,都只是“大象”的组成部分。语言(文字)交流,所谓“约定俗成”、“定性思维”,人们在相互交往时,为习惯所囿而想当然。沟通由此成立,误会也因此而伏。(见拙文《关于前提的讨论》)
译文第三节讲的是“信息哲学涌现的历史背景”。计算机和英特网的出现,带来的问题是全新的,很难靠以往的哲学观解释清楚。于是,随着各种新的哲学解释,归根结底,又回到了“元哲学”(Metaphilosophy),即对“信息”的认识,如果不从“元”上来认识就不行。同样,还回到对“哲学”的认识。如果对“哲学”定义为“爱智慧”(参见《辞海》),则各类哲学均可以“八仙过海,各显神通”,都有自己独立存在的理由。但是,如果将“哲学”定义为“世界观”、“宇宙观”,那么非从“元”上说起不可。“信息哲学”,“信息”是唯一的“元”么?显然不是。弗氏的“信息哲学”,依然是“不成熟的范式”(见译文第二节)。当然,弗氏在这一节中,仅仅是介绍“信息哲学涌现的历史背景”时提及了《元哲学》,并没有从“元”上讨论“信息”的存在(being)。
译文第四节“反思的辨证与信息哲学的涌现”中多处提及了“元”和“世界架构”,对“信息”和“元”的关系不明显。文中谈及了“守旧”和“创新”,哲学的创新是经常的,但需要勇气。“现在,创新拉动力的代表是信息的复杂世界和通信现象,它们相应的科学技术和新环境,社会生活,以及因之引起的存在和文化问题。这便是信息哲学能够呈现为一种创新范式的原因所在。”(见译文第四节末尾)弗氏介绍背景到此结束,下面将转入他的主题。第五节“信息哲学的定义”,是对总题目“什么是信息哲学?”("What is the Philosophy of Information?")的回答。以我之见,弗氏应该首先定义:1,什么是信息?("What is the Information?")2,什么是哲学?("What is the Philosophy?"),以此为基础再来界定:3,什么是信息哲学?("What is the Philosophy of Information?")我用图表示如右。其中,P与PI的面积比,表示“信息哲学”在整个“哲学”领域的地位,当比为1:1时,“信息哲学”完全可以赢得“唯一”的“交椅”,否则只能是一个“分支”(子集)。I与PI的面积比,表示“信息哲学”对“信息”的解释能力,只有当比为1:1时,“信息哲学”才能解释全部“信息”的哲学问题,否则,和“人工智能哲学”一样,依然是一个“不成熟的范式”(见译文第二节)。以我之见,“信息哲学”的确立条件是:P:PI:I=1:1:1,即三者的完全重合。这,似乎很难(参见拙文《讨论三元论“模型”》)。下面,我们来看看弗氏是如何定义的。
弗氏首先给出了四个界定条件:“一个新的哲学研究领域一旦由正统哲学和某种外部力量的互动而浮出水面之后,它便演变为一个定义明确的领域,它可能是交叉科学的但依然是自主的,仅当……”弗氏的表达方式与我不同,但意思基本相同。
弗氏说:“哲学基本上以两种方式介入“ti esti”问题,一种是现象学方式,一种是元理论方式。……信息哲学像数学哲学一样,偏向现象学。它首先关心信息世界、计算和信息社会所呈现出的一阶现象的整个领域,尽管它由信息与计算科学所提供的方法论和理论给出的有利角度来切入问题,而且可以看出,在之于其自身资源的方法论批判方面,它更倾向于一种元理论方法。”接着,弗氏给出了“信息哲学”的定义:
D)信息哲学(PI)=定义哲学领域,涉及(a)信息的概念本质和基本原理,包括其动力学、利用和科学的批判性研究,以及(b)信息的理论和计算机方法论对哲学问题的详细阐述和应用。下面弗氏对定义展开了进一步说明。
从弗氏的定义看,在我给出的模型中,如果P、I的值我们均给定为“1”,那么这里的PI值明显小于“1”!
问题出在对“信息”的定义上。“最近的考察已经表明,信息尚无一个达成一致的单一统一的定义。这并不值得惊诧。信息是一个具有极大影响力的概念,作为一个有待阐释的术语,它与数个解释相关联,这要看理论定向的需求和迫切程度。”弗氏对此很清楚,但他并没有明确给出自己的“信息”定义,至少使自己的讨论、界定有一个确定的范围。即在没有明确回答"What is the Information?"的前提下,直接回答了"What is the Philosophy of Information?"实在令人遗憾。
此外,弗氏对自己提出的“两种方式介入”:现象学、元理论,也是把握不定的。“值得强调一下,在此对信息哲学元理论方面的过度关注会导致人们忽略这样的重要事实,生活在信息革命之前数世纪的作者……”回避“元理论”、回避对历史作新的解释,又使弗氏的PI值,大大地打了个折扣。
由于对弗氏的其他著作不清楚,对后面弗氏所作的定义说明,我的粗略印象是:弗氏只是对目前流行的、和计算机相关的哲学,做了一个“打包”、“改贴商标”的工作。
“瘌痢头儿子自己喜欢”,作为对比,借此机会也介绍一下自己的观点:
[英]卡尔·波普尔爵士的“三个世界”说,我是在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 1999.12 出版的《开放的宇宙·跋》中读到的。波普尔说的:和弗氏比较,我对“信息”的定义是明确的。
世界1 是指通常所说的物理世界:岩石、树木和物理力场的世界。 世界2 是指心理学的世界。 世界3 是指人类心灵产物的世界。
他说的,与我的《三元论》接近但有区别:
自然物质 有形,独立于信息。 信息 无形,独立于物质。 智慧产物 介于自然物质与信息间,为二者的非自然组合体。 模型
我是按各种存在事物的性质进行划分的。
我的自然物质,和波普尔的世界1不同的地方,是将“场”、“能量”等无形的物理、化学现象(概念)划入了信息中。性质上,是有形的,具有分子原子结构,可以分解为单位三维体积、质量,时间上单向、均匀、连续;也即看得见、摸得着。其他基本相同,如果都能用“圆”来表示,则我的“圆”,面积要比波普尔的小一点。
我的信息所包括的,比波普尔的世界2范围要大得多。比如贝壳化石,石化前后显然不同,大自然的变迁,被它“记录”了下来,这就超出了“心理学”的范围。信息也是一种客观存在,“见仁见智”的差别,是由“见者”的知熵决定的,而与信息本身无关。大自然的变迁,在这粒贝壳上留下的痕迹,与它的出土地——云南石林,也是大自然变迁的痕迹——表现各不相同。信息是无形的,并且是多维的,时间上可以逆向、停留、放大和压缩。和自然物质运输中产生位移不同,信息的识别、传播过程,不仅没有位移,而且可能会失真(知熵),并且可以进行多方向“广播”。
我的智慧产物范围,也比波普尔的世界3大。我凭对蚂蚁觅食的观察,将蜜蜂作的蜂房也包括了进去。埃及金字塔、世界各地的巨石遗迹,似乎与近一万年的人类历史,没有明显联系而成为“世界之谜”。人类已经通过向太空发射“宇宙飞船”来探索外星文明,同理我们无法否定外星访问地球的 UFO 存在可能。总之,智慧产物并非只有人类所特有。智慧产物还应包括社会组织、制度、法律、信仰、理论等,因此它不一定需要自然物质做外壳;信息的联系、传承,是它产生、发展的主轴,而外壳可以完全不同,比如“笔”的发展史。
此外,我的《三元论》是“三位一体”的,即它们共同组成了一个世界。这个世界,既不是“唯物”的,也不是“唯心”的,而是“三元”组合的;例如:多媒体、人类社会等,甚至张三、李四的个人世界。以“有形”、“无形”作标准,就能够分清“物质”和“信息”;再以“自然物质”、“非自然组合”来判别是否是“智慧产品”,则又很容易掌握。于是,用两刀——判断标准,便将世间事物切成了三块。芥子纳须弥,如恒河砂数,没有穷尽。
…………(请见拙文《我读波普尔:“三个世界”》)
译文第六节是“结语:信息哲学是第一哲学”(方注:第一哲学,亚里士多德、笛卡儿的用语?),从标题看,弗氏的PI值,似乎等于或接近1。“哲学家已经开始应对来自信息世界和信息社会的新的智力挑战。”不错,“信息”的话题,从来没有这么热过!对“信息”作出哲学解释,已刻不容缓。弗氏身入宝山而绕过了对“信息”的定义,尤其是从“元”上没有对信息确认,实在可惜。在结论中再奢谈“第一哲学”,基础未免不够踏实。“信息若没有定义是个贫乏的概念,因为其他概念不能据此得到表达和关联。”弗氏拖出了埃文思(Evans)而自己躲在了一边。
“如果本文的论证正确,那么……它将影响到我们处理新老哲学问题的整个方式,引起哲学体系的实质性创新。这将代表哲学的信息转向。”这是弗氏的结束语,也是我想讲的。
我的结束语:“信息”的话题很古老,以中国文化为例,《易经》就是一部有关信息的哲学书,它指导人们如何占卜,如何从获得的“卦象”中捕捉“信息”而推知未来的事件走势,掌握主动。对“信息”的现代解释热,则是随着计算机、英特网而来的。最好的哲学解释,不是弗氏的“信息哲学”而是我的“三元论”。
对哲学,我只是业余爱好。所知有限,特请刘博士、弗氏给予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