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塌糊涂的波普尔三个世界理论 文章作者:胡思之 2000-10-08, 00:38:09
波普尔先生剽窃了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过程的三个阶段之内容,别出心裁地赋予其以三个世界之名,而且强调自己是一个多元论者。在波普尔的三个世界中,最为重要的是推销其第三个世界;那么,波普尔的世界3所指的是什么?
【我说的“世界3”是指人类心灵产物的世界。尽管我在世界3中把艺术品包括在内,也把道德标准和社会制度(因此人们可以说,还有社会)包括在内,我却主要只谈科学图书馆的世界,谈论书籍、科学问题和理论,包括错误的理论。】
但是,由于波普尔先生的世界3本来就并不存在,不得已,只好言道:【书籍、杂志和图书馆既属于世界1又属于世界3。它们是物质客体,就这一点而论属于世界1:它们受世界1的物理限制或者物理定律的支配。】然而,为了标新立异,在质量上无法自圆其说时,改为在数量上进行一番混淆;于是乎,波普尔先生就向其信徒言道:【例如,尽管两本同样的书从物质上说会完全相似,它们却不能占据同一部分物理空间;因此它们是两个不同的世界1客体。但是它们不仅属于世界1:它们也属于世界3。同一种书的十分相似的两本作为世界1客体是不同的;但是如果两本物质上相似(或者不同)的书内容相同,那么作为世界3客体这两本书是完全相同的:它们是一个世界3客体的不同副本。】将物质世界细分到以单位来划分,显然是波普尔的得意之作。可惜,波普尔先生没有再细分下去,书中的内容尽管相同,但构成内容的文字却是由不同的字母拼写而成,难得波普尔先生手下留情,没有将语言再细分为单位字母。
我们知道,哲学本来是研究人类如何认识世界的一门科学,具有高度抽象的内容。对于两本同样的书,其不会区分其中的书是书本甲,还是书本乙,通常都以物质论之;对于书中的内容,也不会具体涉及其说些什么,而是以内容是否符合客观规律与否,判断其正确与否?至于书中所说的具体内容正确与否,则是该门学科研究的专业,与哲学并无牵连,显然波普尔先生的知识无法在高度抽象的范畴进行拼搏,只好降低层次,提出两本书的概念,用以混淆视听。
诚然,波普尔先生的两本书的概念若真的揭示出认识论的真蒂,无疑是对人类的一大贡献;可惜,在两本书的概念中,并不曾有什么新的知识,却是引导人们产生错觉的楔子。在两本书的概念下,波普尔先生引进了世界3的概念,而世界3的性质却是:【“世界1”、“世界2”和“世界3”这些术语是由于无倾向和任意性而有意识地选择的。但是为它们编号为1、2和3却有着历史的原因:似乎物质世界的存在先于动物情感世界;我猜想世界3只是由人类特有的语言的进化才开始存在的。】
显然,从一开始波普尔先生就暴露出其对哲学中的“元”之随意残踏。在哲学中,所谓的“元”,是指不依赖其它而独立存在的。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之所以被称为一元论,是因为他们认为世界是统一的,只存在一个世界;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区别在于:唯物主义者认为物质是第一性,而唯心主义者认为思惟是第一性;所以在其上都赋予一个“唯”字。既然波普尔先生认为世界有三个,自称是多元论者,则不会不明白,此三元就应该是彼此独立的,谁也不依赖谁;既然是三元,无疑也是没有时间上的先后。可是,波普尔先生却将其第三个世界的历史定在由人类特有的语言的进化才开始存在的。如果没有人类,则第三个世界也就不复存在。将一个世界定于可随意取消的基础上,这样的世界能可靠吗?
为了让不可靠的因素变为合法化,波普尔先生挖空心思地提出了:【因而,可以把世界1或者物质世界看作实在性或存在的标准范例。然而,我相信术语的问题或者词语的用法与意义的问题是不重要的。因此我认为像“实在的”或者“存在的”这些词的用法不很重要;尤其与关于理论断言或者命题的正确性的问题相比不很重要。】
一言定千钧,在“实在的”或者“存在的”这些词的用法不很重要下,波普尔先生展开了其世界3的叙述:【我赞成主观经历的世界2的存在的主要论据是,我们通常必须领会或者理解一种世界3理论然后才能用它来作用于世界1;但是领会或者理解一种理论是一个心理事件,一个世界2的过程:世界3通常通过心灵的世界2与世界1相互作用。例如为建飞机场而设计、制造和使用推土机。首先在由人类心灵进行设计的世界2和限制着机械设计的世界1和世界3的内在局限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其次有世界2和人脑的世界1之间的相互作用,而它又作用于我们用来驾驭推土机的四肢。】在波普尔先生的精心设计下,将一个人肢解成三部分:一部分是人的手足、大脑等,是实体部分;一部分是人的心理,是过程部分;一部分就是波普尔先生所强调的世界3,是知识部分。显然,作为多元论者,波普尔先生是不赞成统一的;因此,人类也实在太可怜了,活在世上却要被三个世界所支配。万一与哪一个世界失去联系,后果不堪设想。下次投胎务必认清方向,当一个细菌如何?没有意识,也就不用耽心与世界2和世界3失去联系,自由自在地在世界1中生活。
但事实上,世界是统一的,为弥补分立的世界无法协调,波普尔先生只得说:【世界3客体,例如理论,实际上确实与物质的世界1强烈地相互作用。最简单的例子是我们按照世界3的设计图和常常是高度抽象的理论建造比如说核反应堆或者原子弹或者摩天楼或者飞机场时我们在世界1做出变动的种种方式。
...我们通常必须领会或者理解一种世界3理论然后才能用它来作用于世界1;但是领会或者理解一种理论是一个心理事件,一个世界2的过程:世界3通常通过心灵的世界2与世界1相互作用。例如为建飞机场而设计、制造和使用推土机。首先在由人类心灵进行设计的世界2和限制着机械设计的世界1和世界3的内在局限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其次有世界2和人脑的世界1之间的相互作用,而它又作用于我们用来驾驭推土机的四肢。
这个论据的有效性显然取决于世界3。如果世界3存在并且至少部分是自律的,如果再进一步,世界3中的设计图确实影响世界1,那么在我看来也存在世界2就是必然的。】
将统一的世界一分为三,并以世界3是自律的为由,让世界3完全脱离世界1,是波普尔理论的主要论点。那么,让我们看看波普尔先生是如何使世界自律的:【思想一旦用语言简洁陈述就成为我们自身之外的客体。然后对这样的客体就能够进行主体间的批评——既被我们自己又被别人所批评。在这种意义上,主体间的批评或客观的批评只随着人类语言的出现而出现;随之出现了人类的世界3,即客观标准的世界和我们主观思维过程内容的世界。
因而我们仅仅思考某种思想,还是我们用语言简洁陈述它(或者更好一些,把它写下来,或者印刷出来),其间有很大差别。在我们仅仅思考这种思想的情况下,它不能被客观地批评。因为它是我们自身的一部分。要想使之成为可批评的对象,它就必须用人类语言来简洁陈述,成为一种客体,即世界3客体。用语言简洁陈述的思想属于世界3。能够从逻辑上批评它们,例如表明它们具有某些讨厌的甚至荒谬的逻辑关系中,例如等值,可演绎性,或者矛盾。
因而我们必须清楚地区分属于世界2的主观的思维过程和客观的思维内容,可以说构成了世界3的内容本身。
为了十分清楚地说明这一点,让我们以两位由于犯了某些错误而都得出错误的定理——例如5+7=13的定理——的数学家为例。他们的属于世界2的思维过程既可能相似也可能迥异。但是他们的属于世界3的思维内容却完全相同,并且可以批评。这两位数学家能够被世界3的逻辑结构反踢,这就表明他们的据称的定理与客观上正确的陈述“5+7=12”相抵触,因此它一定在客观上是谬误的。这两位数学家被踢;不是被别人,而是被算术本身的法则。】
上述内容,已清晰地表明了波普尔先生的世界3,仅仅是人类大脑中所思惟的而且写了出来可以让人批判的东西。但与辩证唯物主义求事物的规律性不同的是,在波普尔先生的世界3中,不仅包括了正确的规律,而且也包括了谬误的歪理。只要写了出来,就是世界3中的内容;无怪乎波普尔先生会如此不遗余力地拼命写书,为了能在世界3中占一席之地,休管内容如何荒谬,能占领就是莫大的胜利。
但仅仅是占领显然是不够的,波普尔先生也知道这一点,于是乎,【我将试图表明应该承认世界3的一个自律部分的存在;这个部分由与主观的或者个人的思维过程无关而且截然不同的客观的思维内容所组成,而它们被这些思维过程所把握,并且它们能对其把握产生因果关系的影响。因而我断言存在着自律的世界3客体,它们尚未采取世界1的形式或者世界2的形式,然而仍与我们的思维过程相互作用。实际上,它们对我们的思维过程有着决定性影响。
让我们举一个初等算术的例子。自然数的无穷序列,0,1,2,3,4,5,6等等,是人的发明,人类心灵的产物。就这一点而论,可以说它不是自律的,而是依赖世界2的思维过程。但是现在以偶数或者素数为例。这些并不是我们发明的,而是发现的或者发觉的。我们发现自然数的序列由偶数和奇数组成,无论我们怎样看待它,任何思维过程却都不能更改这个世界3的事实。自然数的序列是我们学习计数的结果——即它是人类语言中的发明。但是它具有其不可更改的内在法则或者限制或者规律,它们是人为的自然数序列的无意的结果;即某种人类心灵产物的无意的结果。】
一方面波普尔先生强调世界3的内容是所有已经发表了的思想,能够从逻辑上批评它们,包括错误的思想;另一方面又强调,世界3的自律是任何思维过程却都不能更改这个世界3的事实,即某种人类心灵产物的无意的结果。究竟是客观规律构成世界3的内容,还是心灵产物构成世界3的内容,波普尔先生自己的心中也无法辨认。如果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是世界3的内容,则与辩证唯物主义所强调的一样;如果要异于辩证唯物主义,则必须将所有的心灵产物都包括在内,但世界3的自律性又要付之汪洋。两难之中,取其较为合理的部分,故而:【如果一些人或者许多人寻求一个至今尚未解决的数学问题的解答,那么他们就都——可能以许多不同的方式——受到这个问题的影响。他们解决它的尝试的成功将至少部分地取决于这个问题的解答在世界3存在还是不存在,部分地取决于他们是否被他们的思维过程导向客观上正确的思维内容。这表明自律的世界3客体可以对世界2过程产生强烈的因果关系的影响。如果一个新发现的有解或无解的世界3问题得到发表,那么因果关系的影响甚至延及世界1,促使排字工人的手指开始动作,甚至启动印刷机的轮子。】显然,为了自律,心灵产物已被抛弃。
从而,【由于诸如此类的简单原因,我不仅认为世界3是部分自律的,而且认为,由于它能够作用于世界1,至少经过世界2作用于世界1,它的自律的部分是实在的。对于每一种科学发现和每一种技术发明情况也基本相同。在所有这些情况下,世界3问题和理论都起着重要作用。问题可能被发现,而尽管理论(比如说关于世界1的理论)可能是人类心灵的产物,它们却不仅仅是我们的思维产物;因为它们的正误完全取决于它们与世界1的关系,在所有重要的情况下我们不能更改的关系。它们的正误既取决于世界3(尤其是语言)的内部结构,又取决于世界1,如我提出的那样,后者正是实在性的标准。】绕了这么大的一个圈子,最终还是回到了世界1。
由于波普尔先生是一个多元论者,所以面临着如何使三个世界彼此协调的问题。如果诸世界是封闭的,无疑是自掘坟墓,所以只好让三个世界都是开放的。但在开放的三个世界中,依旧存在着孰轻孰重的问题;换言之,哪一个世界所占的比例多一些?平均分摊还是稍有差别?波普尔先生没有说,只是言道:【自律的世界3是这样一个世界,他在其中做出他的伟大的真正的发现,像喜马拉雅山脉中的发现者一样自由地选择他的路径,但是受到至目前为止所选择的路径和他正在发现的世界的限制的约束。】
然而,开放的三个世界也仅仅是开放,因为是多元的,所以在它们之间就不可能存在必然的联系;换言之,在三个世界中,没有内核可使它们运作起来,只能是随机的;辩证唯物主义的三大法则在波普尔的三个世界中并无立锥之地。既然如此,当波普尔先生在文章中大谈什么偶然性和必然性时,有否想到过要为其所创立的三个世界估算一下它们的偶然性和必然性?在世界3中,与世界1的规律有否吻合的必然性?显然,波普尔先生是否定其中存在着必然性的,因为波普尔先生是多元论者。否定了必然性,剩下的就是偶然性了。也就是说,在波普尔先生的世界3中,凡符合世界1中的规律之叙述都是偶然的。由于是偶然的吻合,所以人类发展到如今的所有成就,无论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全都不存在由研究世界1中事物的内因而促成的;而是由于某些人在世界3上的作为符合了世界1上的规律。
失去了与世界1必然连系的世界3,在其自律的道路上是否举步艰难?在充满着偶然性的世界3中,又怎样知道其所叙述的内容是与世界1中的规律相符合?仅凭开放显然是不够的。因为开放只是允许其它的世界进入,而没有将它们统一起来;如果将它们统一了,就不再是多元的。所以波普尔先生只好感叹地言道:【但是如果这个世界1在因果关系上对于世界2和世界3封闭,对我们就毫无益处。】实际上,并非是世界1在因果关系上对于世界2和世界3封闭,而是波普尔先生活生生将它们拆散。
我们知道,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强调的是从事物的内因中寻找规律;并指出,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必然会经历三个阶段,即感性认识、研究探索、理性认识这三步曲。可见,辩证唯物主义从来就不反对心灵的作用,而且将其提高到是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必由之路。正如唯心主义也不反对物质,最顽固的唯心主义者也在享受着物质所赋予的一切。唯物与唯心的分岐在于什么是第一性?都想将对方纳入其理论的麾下。
但波普尔的三个世界理论则不然,其将统一的世界分成三份,割断了彼此的连系,从而使认识再也无法正常的运作。
胡思之写于00-10-08.00:32
版权创意:姚瑶琳 主题词:品茗谈禅 晨钟暮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