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海》1989年版相关词条

【六境】
  佛教指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等六识所感觉的六种境界,即色、声、香、味、触、法。系根据识体作用的不同,对认识对象所作的分类。。如“眼识”能视“色”,色即成为“眼识”的境界,“法”作为意识的境界,范围最广,包括人的一切认识对象。此六境因被认为像尘埃一样能污染人的情识,故亦称“六尘”。《净心诫观》下:“云何名尘,坋污净心,触身成垢,故名尘。”《法界次第》上之上:“尘以染污为义,以能污情识,故通名为尘也。”

【六根】
  ①指目、耳、鼻、口、心、知。《庄子·外物》:“目彻为明,耳彻为聪,鼻彻为颤,口彻为甘,心彻为知,知彻为德。”成玄英疏:“彻,通也。颤者,辛臭之事也。夫六根无壅,故彻。聪明不荡于外,故为德也。”②佛教名词。梵Sadindriya的意译。亦名“六情”。指人身的眼、耳、鼻、舌、身、意。根是“能生”的意思。佛教认为眼、耳、鼻、舌、身、意具有能摄取相应之六境(色、声、香、味、触、法),产生相应之六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的六种功能,故名。

【六识】
  佛教对“识”的分类,指依随“六根”而对“六境”生起见、闻、嗅、味、触、思虑等作用的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前五识相当于感觉,第六识相当于综合感觉所形成的知觉和思维。参见“八识”。

【八识】
  (梵Astau Vijnana)大乘佛教唯识宗把内在的心识分为八类:(1)眼识;(2)耳识;(3)鼻识;(4)舌识;(5)身识;(6)意识;(7)末那识(意为“意”);(8)阿赖耶识(意为“藏识”)。前五识相当于感觉,以外界的色、声、香、味、触为对象;第六识相当于综合感觉所形成的知觉、思维等,以整个世界(诸法)为对象;第七末那识,是第六识的根源,它的作用是经常把第八识当作实我的自我意识;第八阿赖耶识,是世界一切的精神本原,它包含着一切现象的“种子”(即潜能)。认为整个现象世界即由八识的作用而存在和变化。